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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科学引领 “十五五” 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,加快构建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,国家正式印发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“十五五” 规划》。作为指导未来五年我国能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《规划》立足能源发展新阶段特征,锚定能源强国战略目标,从总体布局、基础设施、安全保障、消费转型、科技创新、治理体系、国际合作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,明确了 2030 年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的发展蓝图,为能源行业及上下游产业指明了发展路径与投资方向。
一、发展阶段与总体要求
“十五五” 时期是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攻坚突破期,能源发展呈现安全风险叠加演变、低碳转型加力推进、能源创新加速突破、体制改革深度攻坚、国际合作调整重塑的五期叠加特征。全球能源格局深度调整叠加国内能源供需结构加快转变,能源安全保供的复杂性持续提升;碳达峰碳中和进入关键阶段,非化石能源替代正从增量为主向存量延伸;新能源、储能、氢能等技术迭代提速,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融合加深,技术自主可控成为产业核心竞争力;全国统一能源市场建设进入深水区,体制机制需加快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系统运行要求;全球能源治理格局重构,绿色能源成为国际合作核心赛道,我国能源产业 “走出去” 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。
《规划》以 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 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,以安全充裕为前提、经济可行为基础、科技创新为引领、体制改革为动力,统筹发展和安全,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,确保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。
到 2030 年,我国将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。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夯实,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 58 亿吨标准煤,电力总装机达到 54 亿千瓦,能源进口多元可控,系统安全韧性全面提升。能源结构实现标志性跨越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%,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 50%、成为电量主体,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 50%、成为电力装机主体,煤炭和石油消费实现达峰。系统运行效率稳步提升,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 35%,单位发电量碳排放下降幅度保持在 10% 以上,西电东送能力超过 4.2 亿千瓦,电力需求响应能力提升至 5% 以上。产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,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,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工程示范落地成果超百个,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,我国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。
二、统筹全局的能源发展空间布局
《规划》坚持 “全国一盘棋” 思路,统筹能源资源与经济布局、总量与结构、区域协同与内外联动,构建供给有支撑、通道成骨架、产业相协同的空间发展格局。
非化石能源领域实施十年倍增行动,打造五大增长板块,坚持风光水核多能并举,推动 “三北” 风电光伏基地、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、沿海核电基地、海上风电基地和分布式新能源集群协同发展,形成非化石能源主要生产高地。化石能源生产基地持续优化,煤炭领域重点建设山西、蒙西、蒙东、陕北、新疆五大供应保障基地,2030 年产量占全国比重达到 80% 以上,兼顾东中部地区接续产能建设;油气领域以主要含油气盆地和关键海域为重点,建设鄂尔多斯、渤海湾、川渝、塔里木、松辽盆地等油气战略保障基地,同步推进煤层气、页岩油气等非常规资源开发。
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深度协同,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统筹西电西用与西电东送,推动能源开发与产业链延伸结合,促进清洁能源与先进制造业、算力、氢能等产业融合发展,推动能源资源就地就近转化利用;东部重点用能地区加强非化石能源就近开发与支撑电源建设,提升本地能源自保能力,力争 “十五五” 时期能源消费增量的 70% 由本区域生产保障,同时强化国家战略腹地与经济大省的能源要素支撑。
能源骨干流通网络持续完善,电力流向形成 “三北” 风电光伏基地、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向负荷中心送电的总体格局,新增西电东送能力 8000 万千瓦以上;煤炭运输持续优化西煤东运、北煤南运布局,完善核心煤运通道集疏运体系,拓展疆煤外运 “一轴两翼多联” 通道;油气管网 “全国一张网” 布局更加完善,强化西气东输、川气东送等干线通道,全国油气管网总里程新增 2 万公里。同时巩固拓展东北、西北、西南、海上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,完善煤炭进口格局,持续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化与可控性。
三、六大体系支撑新型能源系统建设
《规划》围绕新型能源体系核心内涵,从基础设施、安全保障、消费转型、科技创新、治理体系、国际合作六个维度作出全面部署,构建全链条协同的能源发展体系。
(一)构建先进适配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
非化石能源供给规模持续扩大,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、发电与非电协同,推动陆上风电、光伏发电大规模平稳发展,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延伸,同步推进光热发电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氢能等多元利用,提升新能源涉网性能与消纳水平,2030 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 30%。水电开发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,高质量推进重大水电工程建设,加快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布局,统筹实施水电扩机改造与小水电绿色提升,2030 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 4.1 亿千瓦左右。核电保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节奏,以三代压水堆技术为主推进项目建设,稳妥开展先进堆型研发示范,因地制宜拓展核能综合利用场景,2030 年在运核电装机达到 1.1 亿千瓦左右。
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适配高比例新能源接入,一方面推动电网提档升级,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外送通道建设,加强区域间电网互济能力,巩固全国电网主网架格局,推动配电网向源网荷储高效配置平台转变,2030 年力争具备承载 9 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,同时因地制宜发展智能微电网与绿电直连模式。另一方面推动电源结构优化,引导火电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,实施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,提升深度调峰、快速爬坡能力,鼓励通过零碳燃料掺烧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实现清洁降碳,合理布局天然气电站并推动国产化燃机应用。储能建设坚持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协同发展,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,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与长时储能,拓展多场景应用,2030 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 1.6 亿千瓦左右,新型储能装机达到 3 亿千瓦。负荷侧灵活性持续挖掘,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提升需求响应能力,推进车网互动与智能有序充电,加快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,2030 年车网互动可调规模与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均达到 5000 万千瓦级水平。
化石能源生产供应同步推进转型升级,煤炭领域推广绿色智能开采,加强洗选加工与资源化利用,推动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,拓展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开发场景,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富油煤分质利用,发展煤基特种燃料与新材料。油气领域推动油气田与新能源融合发展,探索海上油气与风电协同开发,推进碳捕集产业集群建设,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;炼化行业坚持减量置换原则,优化产能布局,推进节能降碳改造,提升高端化工产品与特种油品收率。
(二)构建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
能源战略安全底线持续筑牢,油气领域加大勘探开发力度,围绕深地、深海、非常规与老油气田四大领域推进增储上产,实现原油年产量稳定在 2 亿吨水平,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。油气储备与管网体系持续完善,优化储备布局,打造地下储气库群,扩建沿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,加强干线管道与互联互通工程建设,2030 年天然气管网一次管输能力达到 5000 亿立方米 / 年。同时大力推进石油消费替代,加强煤制油气产能与技术储备,建设重点区域煤制油气战略基地,因地制宜布局非粮生物燃料、绿氨绿醇等绿色燃料产能,推动新能源重卡、船舶规模化应用。
能源转型安全基础不断夯实,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,加强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与战略性储备,推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、锂电池等废旧资源循环利用。持续强化煤炭兜底保障作用,加强煤炭资源勘探与战略接续,完善煤炭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体系,2030 年形成 1 亿吨 / 年以上的产能储备,推动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补联动,完善煤炭集疏运体系,提升能源大宗商品配置能力。
能源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全面提升,健全能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,加强灾害防范与能源系统抗灾能力建设,深化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,完善四级电力应急力量与应急预案体系。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安全防护,加强重要输电通道、油气管道、煤炭运输通道安全运行保障,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与数据安全防护,提升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。
(三)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
节能降碳工作纵深推进,聚焦工业、建筑、交通、算力等重点领域,推广高效节能技术与清洁替代路径,稳步压减燃煤自备电厂规模,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与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,打造低碳零碳运输走廊,提升新型高载能产业能效水平。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,严格节能降碳审查,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,稳妥推进能源领域自愿减排项目,健全碳排放核算与碳足迹管理体系,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,推动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,持续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。
绿色能源消费水平稳步提升,推动热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,发展非化石能源供热,加大余热回收与热泵推广力度,推进区域热力系统建设与智慧供热应用,布局储热储冷设施,深入推进散煤替代。民生用能保障持续加强,推进城镇能源基础设施更新改造,提升民生用能电气化水平,2030 年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 1500 千瓦时;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,2030 年充电基础设施规模达到 4000 万个,实现倍增发展;多元化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,深入实施农村能源革命,提升县域能源自平衡能力。
能源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加快培育,推动多能融合互补发展,引导传统能源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,建设电、气、热、氢一体化综合能源站,推动零碳工厂与零碳园区建设。因地制宜发展适配新能源特性的用能产业,培育能源产消融合新模式,促进源网荷储深度融合,推动分布式能源多场景多元化利用,引导虚拟电厂、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。
(四)构建自立自强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
能源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持续提升,聚焦深远海风电、先进光伏、新一代煤电、重型燃气轮机、柔性直流输电、智能微电网、非常规油气、煤矿智能无人开采、氢能与绿色燃料等重点领域,推进技术攻关与装备研发,前瞻布局可控核聚变、太空电站、高温超导输电等前沿未来能源技术,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。
新能源等产业竞争优势持续巩固,强化风电光伏技术装备创新与标准引领,统筹优化产业链布局,推动新型储能、氢能制造业提质升级,培育核电高端装备产业集群。深入实施 “人工智能 +” 能源行动,推动大型新能源基地与国家算力枢纽协同布局,打造 “能源 + 数字” 产业集群,推进智慧电厂、数字油气田、智能电网建设,实现算力与电力双向赋能。
氢能与绿色燃料产业加快发展,统筹制储输用全链条布局,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制氢、离网制氢等模式,2030 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到 200 万吨,同时加强工业副产氢提纯利用。合理布局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与输氢管网,探索存量油气管网输送绿色甲醇路径,推动氢氨醇在发电、交通运输、化工冶金、规模储能等多领域应用,完善绿色燃料认证体系与实证实验平台建设。
(五)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
能源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,构建现货、中长期、辅助服务和容量市场有机衔接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,推动跨省跨区与省内交易衔接,稳步扩大市场化送电规模。深化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,持续推进省级管网市场化融入国家管网,压缩管输配气层级,推广天然气多年期合同制度。统一煤炭市场基础规则,健全电煤中长期合同制度。优化能源价格形成与传导机制,深化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,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,推动分时价格信号向终端用户传导,引导全社会节约用能。同时完善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机制,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清洁能源基地、输配网络、储备设施等项目建设,完善电力调度与油气管网运行机制,探索电气协同调度模式。
能源治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,推进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,完善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法规体系。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,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,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,健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统计考核体系。完善能源标准体系,推动政府与市场标准协同发展,加快新型电力系统、新型储能、氢能等新兴领域标准制定,深化标准国际合作。健全能源监管体系,加强电网、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,推广数字化、穿透式协同监管,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,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管理。
(六)构建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
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持续强化,坚持能源进口多元化,加强与海外主要油气产区合作,充分发挥进口煤对国内市场的补充调剂作用,积极稳妥参与全球能源勘探开发与投资运营。
绿色能源国际合作空间不断拓展,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链国际合作,推动技术、标准、产品、服务一体化 “走出去”,高质量打造能源重大标志性工程,围绕风电、光伏、氢能、储能等领域建设一批绿色能源示范项目。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,发挥 “一带一路” 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等平台作用,深化区域能源合作,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,开展可再生能源领域南南合作,推动能源互利共赢发展。
四、产业发展核心机遇
《规划》的落地实施,将为能源全产业链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发展机遇。新能源开发运营领域持续扩容,“三北” 沙戈荒大型基地、海上风电、水风光一体化、分布式新能源等项目加速推进,带动电站运营、工程服务等相关需求稳步增长。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链加速放量,特高压输电、智能电网、新型储能、长时储能、虚拟电厂、车网互动、绿电交易等赛道进入快速发展期,装备制造与系统解决方案企业迎来增长窗口。传统能源升级赛道投资提速,煤矿智能化改造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、油气田低碳转型、碳捕集示范、煤基新材料等领域空间广阔,为传统能源企业转型提供清晰路径。
能源科技与装备领域政策红利持续释放,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不断完善,先进核电、重型燃机、氢能装备、能源数字化等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加快推进,技术创新型企业将迎来发展良机。能源消费侧市场持续扩大,综合能源服务、零碳园区建设、充电基础设施布局、工业绿电替代等场景不断丰富,能源服务新业态加速成熟。国际合作领域增量显著,新能源装备、能源工程服务、绿色解决方案 “出海” 步伐加快,“一带一路” 能源合作为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空间。
整体来看,《规划》明确了 “十五五” 时期能源发展的总蓝图与路线图,标志着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入落地攻坚阶段。各市场主体可紧扣规划方向,把握能源转型与安全保障双重主线,在技术创新、产业布局、市场拓展中精准发力,共同助力能源强国建设。